问题 | 音乐作品在法律上有权出租吗 |
释义 |
1、 音乐作品在法律上有权出租吗?音乐无权出租。有权出租的人只有四种: 1 2.以类似电影手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 3.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对象) 4 可以构建“两个版本论”。也就是说,著作权人发行音像作品或者软件时,可以同时制作两个版本。一个版本禁止出租。在作品中注明“版权所有,不得出租”字样,可达到警示效果。另一个版本是允许出租的,上面还标明“本产品经权利人许可可以出租”当然,在销售时,后者的价格明显高于前者。权利人在出租店里发现作品的前一版本,可以证明出租人非法出租该作品,权利人可以依法提起侵权诉讼。(2)侵犯出租权的法律责任1.侵犯出租权的要件。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构成侵权的,必须符合侵权要件。(一)违法行为构成侵权的,当然必须有侵权,即,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商业租赁他人音像作品和软件的;(2)主观过错理论界对知识产权归责原则的认识有一种趋势,即构成侵权即无过错责任,而要承担赔偿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3)对于财产损失,传统侵权法理论认为“无损害,无损害”。《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侵权人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停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赔偿50万元以下。(四)违法行为与损失有因果关系的。出租人未经许可的商业租赁,影响债权人的销售额,造成债权人财产损失。因此,构成侵权的,必须追究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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