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失业证后找到新的工作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办理失业证后找到新的工作怎么办理 办理失业证后找到新的工作,需要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停止手续,然后由新用人单位帮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办理失业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办理失业证明都需要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 2.就业失业登记表; 3.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两张两寸的免冠彩照等材料。 ![]() 三、办理就业失业证有什么好处 1.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享受培训、鉴定补贴政策; 3.参加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4.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享受岗位补贴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5.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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