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长期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长期合同的区别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长期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终止期限。 1.长期合同在订立时即明确约定了合同的有效期限,无论是几年、十几年还是更短的时间,都有明确的终止日期。 2.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规定具体的终止日期。 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详见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1.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行为,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还有其他疑问吗?欢迎留言讨论,或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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