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的关系 |
释义 | 一、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的关系 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都是企业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但它们的设立目的、价值功能、具体措施以及债权人获得的实际利益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二、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的差异 1.设立目的: (1)破产清算旨在消灭企业,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2)而破产重组则是为了挽救企业,通过采取保护性措施,对企业财产、债务及经营事务进行整合,以实现企业的复兴。 2.价值功能: (1)破产重组积极预防债务人破产,体现使破产企业财产增值的功能; (2)而破产清算则体现的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的功能,消极地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 3.具体措施: (1)破产重组采取一些保护性的措施,对企业的财产、债务及经营事务进行必要的整合,包括追加投资、对债务履行的合意推迟和减免、企业的合并和分立等等 (2)而破产清算要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主要有拍卖、强制变卖、折价出售等措施。 4.债权人获得的实际利益: (1)破产重组力图使债务人复兴,保留并提高企业的财产和营运价值,债权人自然能获得更大的利益; (2)而破产清算中的债权人只能以债务人现有财产为限而受清偿,而且财产变价可能使企业损失巨大,债权人最终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的清偿极为有限。 三、清算与重组的法律规定 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包括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综上所述,对于面临破产的企业来说,选择清算还是重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 1.如果企业还有挽救的可能和价值,可以考虑申请破产重组; 2.如果企业已经没有挽救的可能或者价值较小,则应该选择申请破产清算。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破产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如果你对本文还有疑问或想了解更多关于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的内容,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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