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无法偿还担保人承担多少还款比例 |
释义 | 一、借款人无法偿还担保人承担多少还款比例 借款人无法偿还担保人承担多少还款比例是没有规定的,只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 一般担保只有在主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才承担责任,连带担保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全部的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担保借款人需要什么条件 担保借款人需要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三、担保借款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担保借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无效; 2.担保的主体不适格; 3.担保合同具有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4.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5.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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