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打印后可以手写增加条款吗 |
释义 | 一、合同打印后可以手写增加条款吗 合同打印后手写增加条款的可行性取决于具体情境。 1.如果该手写附加条款反映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且内容合法,则该条款具备法律效力。 2.如果手写附加条款不满足上述条件,它便不具备法律效力。 因此,在合同打印后手写增加条款时,务必确保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性,以避免任何潜在的争议。 二、公章代替签字的效力 1.合同上盖上公章而不签字是可以的。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2.当事人是自然人的,需要签字;当事人是公司的,需要公司盖公章。 3.通常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除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 因此,即使合同上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其他授权代表的签字,只要公司盖上了公章,该合同对公司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 三、可撤销合同的效力情况 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然而,一旦合同被撤销,它将失去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了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这一规定为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提供了法律依据。 你还有其他关于合同的疑问吗?在签订合同时,如何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快来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多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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