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病有什么鉴定流程 |
释义 | 一、职业病有什么鉴定流程 职业病的鉴定流程是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时,需要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2.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将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3.如果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4.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整个鉴定流程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二、提交鉴定材料 在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符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这些材料是鉴定委员会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 ![]() 三、不服申请再鉴定 1.如果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2.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意味着如果当事人再次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将不再受理新的鉴定申请。 3.这一环节的设置旨在保障职业病鉴定结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对职业病鉴定还有疑问吗?法律网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解答。关注我们,获取更多法律资讯,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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