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承诺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
释义 | 一、合同承诺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承诺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内容具体确定,并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承诺是由受要约人想要约人发出的; 3.一般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4.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限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二、承诺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合同承诺的无效情形: 1.承诺不是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没有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4.承诺被撤回。 需注意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一般有效。 ![]() 三、哪些情形下承诺不能撤回 法律网提醒您,承诺不能撤回的情形主要有: 1.超过了承诺期限发生的承诺,该承诺一般被视为新要约; 2.承诺已经到达要约人的; 3.采用口头形式的承诺,因为一般该承诺作出后,会即时到达要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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