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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法院财产判决
释义
    一、离婚法院财产判决
    离婚法院财产判决是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特征
    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特征:
    1.性质特定性。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为双方基于共同生活为基础而产生的财产;
    2.权属特定性。一般情况下,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归个人所有;
    3.时间特定性。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后,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其他特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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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