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耕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耕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耕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如下: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 2.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法律网提醒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 3.地价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4.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5.公开交易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6.签订转让合同 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7.办理出让手续 二、转让耕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三、耕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耕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2]《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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