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拆迁安置房买卖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拆迁安置房买卖的条件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买卖条件为:
    1.安置房未满5年,不可正式上市交易;
    2.购买的安置房住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补交土地出让金,能合法进行销售;
    3.安置房未住满5年,买卖合同或协议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二、解决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法律途径
    解决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法律途径如下:
    1.协商解决,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
    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只能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那么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买卖纠纷案件提供的材料如下: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其他证据。
    引用法条: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7: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