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租赁期限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土地租赁期限的法律规定 土地租赁期限的法律规定是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 因土地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由于土地是不动产,法律网提醒,所以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且仲裁条款有效,则应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