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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费可否不必缴纳
释义
    一、物业费可否不必缴纳
    物业费是否要交,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只要房屋已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入住,都要交纳物业管理费;
    2.服务不到位,如果业主没有享受到签约合同上的规定服务,或者服务不到位,不达标,可以拒绝缴费;
    3.出租房屋,如果业主把自己房屋出租,而对于出租房,就有了租户这一方,一般合同上如果写明租户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可以正当拒绝;
    4.物业乱收费,物业要求业主上交各种不正当的物业费的,业主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物业费的构成是什么
    物业公共服务费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合理的利润等以及经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
    应当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费支出。
    
    三、物业管理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物业管理费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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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1: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