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证据有什么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证据有什么 劳动仲裁证据有: 1.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作牌、考勤记录等; 2.工资支付情况,包括工资条、银行流水、工资领取表等; 3.社保缴纳证明; 4.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明仲裁事项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是45天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劳动仲裁的地点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去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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