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工伤要怎么报销 |
释义 | 一、工地工伤要怎么报销 工地工伤的报销方式如下: 1.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2.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法律网提醒,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二、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六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工伤赔付标准 工伤赔付标准根据赔付的费用性质有所不同: 1.住院伙食补助费为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生活护理费: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来赔付,如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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