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老公死了他欠的信用卡老婆要还债吗 当老公去世后,关于他欠的信用卡债务是否由老婆来偿还,这主要取决于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那么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应当由个人承担。 二、公婆的债需要老公还吗 关于公婆的债务是否需要老公来偿还,这同样需要分情况考虑。 1.一般来说,从法律角度看,子女并没有代替父母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 2.如果子女从父母那里继承了遗产,那么他们就需要在接受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清偿的额度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4.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那么他们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就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三、老公死了他的债务由什么还 1.当丈夫去世后,他的债务一般需要由妻子来偿还,但仅限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对这部分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如果债务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那么妻子只需在继承丈夫遗产的限额内承担有限责任。 3.如果丈夫没有遗产,那么债务就会消灭,妻子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那么他们就不需要承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后,生存的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面对复杂的债务问题,了解法律是维护权益的关键。如有更多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法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