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管辖地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管辖地如何确定 劳动仲裁管辖地的确定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定。 1.地方各级仲裁委员会处理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这意味着劳动仲裁管辖地的划分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当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 3.如果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4.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那么应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二、管辖权争议的解决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管辖权争议是可能出现的问题。 1.当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权存在争议时,首先应当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助,由其指定具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 这种方式旨在通过行政协调解决争议,确保劳动仲裁的顺利进行。 ![]() 三、仲裁管辖的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这意味着劳动仲裁管辖地的确定与劳动争议发生地的地理位置紧密相关。 2.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特殊地域管辖原则,即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一规定旨在方便当事人申请仲裁和应诉,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并确保仲裁权的公正有效行使。 对劳动仲裁管辖地还有疑问吗?快来法律网提问,法律小助手随时在线解答。劳动仲裁关系到你的权益,务必了解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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