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
释义 | 一、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好处和坏处是: 1.当选业主委员会的好处: (1)能制约物业的不良行为; (2)更好促进业主和物业间的沟通; (3)监督维修基金的去向,保护业主利益。 2.当选业主委员会的坏处: (1)业委会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2)业委会需要的经费缺乏。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必备条件 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业主,可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工作时间等。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 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网提醒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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