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起诉离婚有哪些过程 |
释义 | 一、关于起诉离婚有哪些过程 1.收集相关材料:收集与离婚诉讼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2.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 3.起诉阶段: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受理,将通知被告答辩。 4.答辩阶段: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再次开庭审理。 5.开庭审理阶段: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在庭审中,原告和被告分别陈述自己的主张和答辩意见,并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 6.调解阶段:在庭审结束后,法院会对双方进行调解,以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7.判决阶段:如果调解无果或调解协议未得到履行,法院将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 8.上诉阶段: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离婚起诉开庭要什么材料 离婚起诉开庭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等; 3.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4.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5.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6.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起诉离婚是不是需要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不一定需要赔偿,除非存在法定过错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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