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中的免证事实有哪些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中的免证事实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中,免证事实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这类事实由于具有普遍性和公认性,无需当事人举证即可认定。 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这些事实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3.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这些事实对于审判人员来说属于职责范围内,因此无需举证。 4.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这些事实在程序中得到确认,无需再次举证。 5.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这些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直接推定,无需举证。 6.自然规律或者定律也属于免证事实,这些事实由于具有客观性和普适性,无需举证即可认定。 二、免证事实的适用标准 免证事实的适用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为大多数人所周知,这类事实由于具有普遍性和公认性,无需当事人举证即可认定。 2.为本案的审判人员所知晓,这些事实对于审判人员来说属于职责范围内,因此无需举证。 需要注意的是,审判人员的私人经验并不属于免证事实,如果审判者在法庭上陈述或提供这类事实,应被视为证人。 是否还有其他免证事实的情形?你对本文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法律解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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