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执行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申请执行程序有哪些 首先是递交申请执行书,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条件: 1、先要有生效法律文书; 2、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规定时间内没有主动履行义务; 3、执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的管辖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知识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申请执行程序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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