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逸是否是交通事故全责的法律问题 |
释义 | 一、逃逸是否是交通事故全责的法律问题 逃逸一般是交通事故全责。 但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当事人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故意伪造毁灭证据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肇事逃逸的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肇事逃逸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肇事逃逸可以自首吗 交通肇事逃逸可以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在交通肇事中,不一定全部都可以构成犯罪,有些后果不严重的可以按一般交通事故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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