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如何有效代理刑事申诉程序 |
释义 | 一、律师如何有效代理刑事申诉程序 律师有效代理刑事申诉程序如下: 1.原告方代理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提起诉讼; 2.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3.原告方代理人有权申请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4.要求民事诉讼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及时处理; 5.参加法庭调查; 6.参加法庭辩论; 7.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可以自行和解; 8.可以撤诉,也可以提起反诉; 9.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0.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等。 二、申诉刑事案件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刑事申诉期限是两年。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进行刑事申诉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