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情形能够准予离婚 |
释义 | 一、有哪些情形能够准予离婚 能够准予离婚的情形如下: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官司打诉讼要多久 离婚官司打诉讼要三个月至六个月的时间。对于起诉离婚案件,如果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则需要三个月;如果按普通程序,审限是六个月,二审审限是三个月。因此,离婚纠纷一般少则三个月,多则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三、离婚诉讼缺席审判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缺席审判条件如下: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 3.一方中途私自退庭的; 4.原告撤诉,法院不同意,原告不到庭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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