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是自工伤劳动者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限为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书怎么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书需要写明员工姓名、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等员工信息,同时要写明单位名称,员工在单位从事何种工作,事故发生经过以及工伤认定书的编号等,最后表明伤情稳定,法律网提醒您,满足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申请鉴定。 ![]() 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程序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构出具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缴纳鉴定费;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进行鉴定; 7.出具鉴定书。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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