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监督有哪些常见的分类? |
释义 | 行政监督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以保障各项合法权益的行为。行政监督的主体是指有权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组织和个人。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那么行政监督有哪些常见的分类?以下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行政监督有哪些常见的分类 行政监督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通常由: 1、以行政监督的主体为标准,可以分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和行政系统外部监督。 2、以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监督与特别监督。 3、以行政监督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公安、工商、海关、资源、环境保护、审计等行政监督。 4、以其实施的时期为标准,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5、以其主体的任务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监督与依授权的行政监督。 6、以其开展的持续时间不同为标准,可以分为长期监督和暂时监督两种。 ![]() 二、长期监督是怎样的 长期监督是由常设的行政监督主体对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的监督活动,上下级之间的日常监督和行政监察监督都是属于长期监督。长期监督一定会伴随相应的、稳定的监督主体和规章程序。 三、暂时监督是怎样的 暂时监督是指为某一项特别行政事务、行政决策或者突发事件进行的监督和调查。由于暂时监督变化大,产生突然,所以一般不具备一致不变的监督主体和规章程序。 权力机关代表的质询活动是一种较为典型的暂时监督。质询是立法机关对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检查和监督的一个主要方式。所谓质询,是对被质询机关的工作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的地方提出质问,要求被质询机关作出澄清、解释的一种活动。在我国,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提出质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的一项重要职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监督有哪些常见的分类的内容,行政监督可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以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监督与特别监督。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