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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婚姻中无效婚姻的情形是哪些
释义
    一、在婚姻中无效婚姻的情形是哪些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不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明确区别
    法律网提醒,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明确区别为: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而可撤销的婚姻是违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可以是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3.申请时限不同。
    
    三、无效婚姻生下的孩子是婚生子女吗
    无效婚姻所生子女不是婚生子女。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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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