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案件中赌资的界定是怎样的
释义
    一、刑事案件中赌资的界定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中赌资的界定是:
    1.现场查获的用作赌注的款物,应当视为赌资,其中的筹码应当折合为当量的款物;
    2.有证据证明参赌人员曾用随身携带的款物作为赌注、换取筹码,或者将赢取的款物随身携带,但无法查明具体数额的,可以将其携带的款物全部视为赌资,但其携带的款物与其他参赌人员携带的款物相差悬殊,或者与赌注明显不成比例,且能够证明该款物确有正当用途的除外;
    3.在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赌博活动中,分赌场、下级庄家或者赌博参与者在组织或者参与赌博前向赌博组织者、上级庄家或者赌博公司交付的押金,应当视为赌资;
    4.赌博现场没有赌资,而是以筹码或者事先约定事后交割等方式代替的,赌资数额经调查属实后予以认定个人投注的财物数额无法确定的,按照参赌财物的价值总额除以参赌人数的平均值计算;
    二、赌博罪减刑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赌博罪立案标准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5.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7 0: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