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逮捕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逮捕执行程序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逮捕执行的步骤: 1.公安机关在逮捕人时,必须出示逮捕证,且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2.执行逮捕的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参与。 3.在执行逮捕时,执行人员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明确宣布对其依法逮捕。 4.被逮捕人需要在逮捕证上签名或盖章,如果被逮捕人拒绝签名或盖章,执行逮捕的人员有责任进行解释说明。 5.如果被逮捕人拒捕,执行人员有权在必要时使用械具或武器。 6.若因被逮捕人死亡、逃跑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执行逮捕或逮捕未获,公安机关应立刻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以便采取适当的后续措施。 二、逮捕证的法律要求 1.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任务的关键文件。 2.根据法律要求,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并确保在执行逮捕时,向被逮捕人出示此证,同时宣布对其的依法逮捕。 3.逮捕证不仅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 三、逮捕期间工龄问题 1.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职工犯罪被逮捕并判刑,其在服刑期间的工龄是不被计算的。 2.只有当职工的刑事处罚结束,并重新回归原单位或找到新单位工作时,其工龄才会重新开始计算。 这一点对于许多国企员工来说尤为重要,因为工龄与其切身利益紧密相关。 对逮捕执行程序还有疑问吗?法律小助手法律网随时为您解答。保护自身权益,从了解法律开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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