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辩护的情形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指定辩护的情形都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中,指定辩护是人民法院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的法律援助。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1.当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时,他们可能无法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因此人民法院应当为他们指定辩护人。 2.当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作为未成年人,他们在法律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上可能存在不足,所以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3.当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时,由于死刑的严重性和不可逆性,人民法院应当为他们指定辩护人,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在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 (2)被告人本人确无经济来源,且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 (3)被告人本人确无经济来源,且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 (4)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了辩护人。 (5)被告人具有外国国籍。 (6)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二、辩护人不得进行哪些行为 辩护人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进行干扰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这意味着辩护人不能协助当事人隐藏、销毁或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也不能协助他们进行串供行为,即相互交换、传递供述情况,或者相互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以对抗司法机关。 2.辩护人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辩护人应尊重事实,不得使用威胁或引诱的手段使证人改变原先真实的证言或作出伪证。 3.辩护人不得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哄闹法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以及使用非法方法调查取证等。 三、指定辩护适用的阶段 1.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适用于审判的各个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 2.在符合上述指定辩护的情形下,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将为其指定辩护人,以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审判过程中得到保护。 3.指定辩护人的目的是帮助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了解指定辩护的情形后,你是否对刑事辩护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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