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是怎么规定期间的起算的 |
释义 | 一、民法典是怎么规定期间的起算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1.普遍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法律对某些情形设有特别规定,例如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分别对应不同的起算时间和期限。 3.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特别诉讼时效视具体情形而定,如一年期的伤害赔偿或质量不符商品的赔偿,而最长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侵害之日起计算的二十年。 4.若超出这个期限,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法院可决定延长时效。 这些规定确立了诉讼时效的基本框架和起算方式,对于维护民事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影响 诉讼时效的规定保护了当事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1.如果超出了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国家法律不再提供保护。这强调了及时行动的重要性,同时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即保护那些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请求的权利人。 2.然而,也有例外,法院可以根据特殊情况延长时效,展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和对特殊情况的人性化考虑。 如何确保您的权利不因时效而丧失?法律小助手法律网在此等待与您深入探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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