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担保是否承担责任 |
释义 |
一、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担保是否承担责任 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担保是要承担责任的,因为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抵押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抵押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就是主合同有效,但抵押合同无效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法律网提醒您,债权人与抵押人均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抵押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抵押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债权人有过错而抵押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不动产抵押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不动产抵押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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