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辞退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怀孕期辞退补偿标准 怀孕期辞退补偿标准: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元;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4.补缴相应社会保险。 二、员工怀孕劳动合同不到期是否可以终止 员工怀孕劳动合同不到期是不可以终止的,怀孕期间公司不能在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后,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女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当然女职工可以规定自己主动辞职。 ![]() 三、怀孕女方没有社保,男方有,可以享有生育津贴吗 怀孕女方没有社保,男方有,可以享有生育津贴。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女方没有社保,男方有社保也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生育津贴是不区分男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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