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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合伙退伙是否必须清算
释义
    一、个人合伙退伙是否必须清算
    个人合伙退伙,其他合伙人要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个人合伙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几种
    个人合伙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四种:
    1.协商解决;
    2.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
    3.申请仲裁。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途径解决。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合伙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合伙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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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22: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