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担保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连带担保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连带担保的最长期限是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连带担保纠纷适用哪种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连带担保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的。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连带责任的特征 连带责任的特征有: 1.连带责任对于侵权人而言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责任方式。被请求承担全部责任的连带责任人,不得以自己的过错程度等为理由只承担自己的责任。 2.连带责任对于被侵权人保护得更为充分。连带责任给了被侵权人更多的选择权,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一个或者数个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的赔偿责任。 3.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连带责任人不能约定改变责任的性质,对于内部责任份额的约定对外不发生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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