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工程的具体范围; 2.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期限和质量要求; 3.建设工程的总价款、拨款和结算; 4.工程竣工完之后的验收、相互协作等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工程施工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工程施工合同有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需要进行主体资格审查;要了解工程范围;了解建设工期,明确开工、竣工日期;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设计是否按照国家图纸标准建造;材料的质量保证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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