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要约何时失效 |
释义 | 一、法律要约何时失效 要约的失效时间: 1.要约被拒绝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要约被依法撤销时;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对要约一定要承诺吗 对要约一定要承诺,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 三、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有什么区别 1.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2.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3.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法律网提醒您,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不一定发生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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