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许可听证适用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行政许可听证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二、行政许可中听证的适用事项范围有哪些 一是,行政机关主动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6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主动举行听证的事项限于两类:一类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另一类是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 二是,行政机关应申请举行听证的事项。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重大利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即有在20日内组织听证的义务。 三、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一)听证的启动:主动(行政机关依职权)和被动(依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 (二)听证期限: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听证举行7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还需公告 (三)听证主持人回避:实体原因(与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和程序原因(听证前已参与审查该许可事项的人) (四)制作笔录:听证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根据笔录作出决定 (五)其他:听证应当公开进行,且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许可听证适用条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 相信读者们应该对行政许可听证相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还有更多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法律网,我们有专门的律师免费为大家答疑解惑,希望阅读完之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