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性质是指什么 |
释义 | 一、债权性质是指什么 债权人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本质上就是一种请求权。 ![]() 二、债权的法律特征 (一)债权是相对权,是在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债权的性质是请求权,债权的实现有赖于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即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 (三)债权具有期限性原则上不能永久存在; (四)债权具有相容性,对同一标的物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其相互之间并不排斥; (五)债权具有平等性,数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普通债权时,其效力一律平等; (六)债权的客体具有多样性; (七)债权具有任意性。 三、债权的内容有哪些 1、请求权 债权请求权是债权的基本权能,因为债权本质上就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从效力上看,债权人只能依据其债权向债务人提出请求,而不能直接依据债权取得相关的给付利益。 2、给付保有权 它是指债权人有权保有债务人所作的给付。债权的重要权能之一就是债权人有权保有债务人所作出的给付,因此,债务人在向债权人作出履行后,并不能基于不当得利向债权人请求返还。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即为其保有债务人给付的法律上的原因。 3、抵销权 它是指二人互负相同种类债务,各使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除法律明确禁止抵销的情形(如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原则上不得作为被动债权抵销)外,只要符合抵销条件,原则上也应当允许抵销。 4、保全权 它是指在债务人的行为可能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有权采取一定的行为,以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债权人的债权保全权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权利是确保债权实现的重要手段。 5、受领权 它是指债权人受领债务人给付的权利。债权的本质在于,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给付,而且在债务人作出给付之后,债权人有权受领,从而接受债务人的给付。在债务人没有作出给付情形,债权人可以催告债务人履行。基于受领权,债权人原则上是适格的受领主体。当然,债权人受领债务人给付,也并非必须亲自进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债权人可以指定第三人受领给付,该第三人被称为“受领辅助人”。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债权人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本质上就是一种请求权。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债权性质是指什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