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开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开 1.在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过程中,并不要求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到场。 2.一旦认定书制作完成,交警会通知双方去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 这一流程是为了确保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同时减少了不必要的程序和等待时间。 二、事故认定书制作时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旦查获了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也应在十日内制作认定书。 3.如果事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那么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这些规定确保了事故认定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三、认定书内容与保密规定 1.认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经过,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导致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意外原因,以及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2.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3.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内容,应当严格保密。 这一规定既体现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你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开具还有疑问吗?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让我们共同维护交通安全与法治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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