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迫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一、强迫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签订时各方的自愿性。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有权请求撤销,如果离婚协议是在强迫下签订的,被胁迫一方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协议的变更或撤销。 重要的是,离婚协议仅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因此在此之前有机会撤销。 二、离婚前签的财产协议有效吗 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就财产分配所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前提是该协议反映了双方真实的意愿,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财产的约定包括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分配方式,应以书面形式确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这些规定确保了财产协议的合法性和执行力。 ![]() 三、离婚补充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离婚补充协议书在法律上同样具有约束力。这类协议,只要基于双方自愿且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签订,就能有效地约束双方。 若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内容有冲突,通常被视为对原协议的修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再次强调了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确保了补充协议作为修改原有协议的法律地位。 离婚协议让您困惑吗?欢迎向法律网咨询,让我们用法律温暖您的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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