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建设施工承包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简述建设施工承包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有: 1.合同主体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不违法、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3.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4.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款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如下结算工程款: 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 若建设工程经竣工检验不合格的,施工方应当予以修复,在经修复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施工方实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但发包方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如果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款。 ![]() 三、建设工程结算违约金怎么算 法律网提醒,建设工程结算违约金的算法是: 1.首先要看合同对违约金有没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计算违约金。这个约定有可能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能是一个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都可以。 2.如果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这种情况下,就看守约方因为对方的违约给自己这一方造成了多大的损失,这个损失的金额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这是第二种。 3.如果说守约方的损失不好计算,那么也可以按照违约方因为他的违约所得到的利益,这个他得到的利益可以作为违约金的数额来进行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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