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吗 |
释义 | 一、继承权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吗 继承权公证不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 如果该继承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则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则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并进行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权取得方式有几种 继承权取得方式有两种: 1.法定继承权的取得:自然人可以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抚养、赡养关系而取得继承权; 2.遗嘱继承权的取得:自然人取得遗嘱继承权的依据是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三、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期限是多长 法律网提醒您,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继承权纠纷属于涉及民事权利的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