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骨折工伤工资怎样算 |
释义 | 一、骨折工伤工资怎样算 骨折工伤工资按照员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单位按月计算,保持原工资福利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有人身损害的事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损害与工作有关;该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三、工伤工资不发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工伤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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