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刑拘5天了还没逮捕怎么办 如果拘留了五天还没有得到批捕的消息就说明案件还没有查清楚,在法定的时间里是还可以继续调查一段时间的,只要证据齐全了之后才会向检察院提请批捕。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拘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刑拘和逮捕的区别是: 1.执行地点不同。 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2.决定机关不同。 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3.羁押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三、刑拘法院逮捕后多久宣判 法律网提醒您,刑拘法院逮捕后宣判经过法院受理至判决,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