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什么情形 |
释义 | 一、建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什么情形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以下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5.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 6.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 6.低于成本价中标的; 7.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当事人应当返还因此取得的财产; 3.不能返还的财产应当折价补偿; 4.当事人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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