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房产登记的法律后果 |
释义 | 一、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房产登记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使用虚假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由房屋登记机构予以收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二、房产登记流程办理具体步骤 房产登记流程办理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2.审核制证: 法律网提醒您,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复审、核准后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交费领证。 ![]() 三、房产登记提交什么材料 1.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申请表; 2.购房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要持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 3.不动产销售办证联; 4.商品房买卖合同(项目已上网的,应提供网上签约的合同); 5.属经济适用房的,应提供区房管局入住鉴证和房改办经济适用房审批表; 6.属个人购买限价房,已办理预告登记的需提交经房屋所在地区房管局核准的入住鉴证,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应提交经市房管局批准的《限价房申请审批表》和经房屋所在地区房管局核准的入住鉴证; 7.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预告登记申请表(已办理了预告登记的商品房); 8.购房证明书(新版申请表已体现证明书内容的,不再提交此证件); 9.涉及抵押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供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房屋抵押登记申请报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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