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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哪些方法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释义
    一、有哪些方法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存在劳动关系的参考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考勤记录;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5.法律规定的其他凭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申请仲裁劳动关系需要哪几项证据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仲裁劳动关系需要以下证据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书面劳动争议申诉书;
    3.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以下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有:
    1.主体及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且必须是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没有上述限制。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没有隶属性。
    2.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点;雇佣法律关系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
    3.形成的过程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雇佣法律关系则主要是在商品流通领域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
    4.内容不完全相同。根据上述区别,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不具有广泛性;雇佣法律关系的内容则具有广泛性。
    5.客体不同。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劳动行为;雇佣法律关系的客体,不仅包括行为,还包括其他方面。
    6.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责任,而且有行政责任;雇佣法律关系所产生的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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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