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签订的三方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学校签订的三方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三方协议是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第四十八条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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