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应对对方伪造的债务 |
释义 | 一、离婚时如何应对对方伪造的债务 离婚时应对对方伪造的债务的方式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并出具相关证据。根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产生时间特定,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 2.用途特定,即共同债务一般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3.其他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婚后债务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婚后办理债务公证,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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